(繁花集)帳篷之城 舒蕊
本文講的是遠在大洋洲的新西蘭之事,跟我們「八輩子竹竿打不着」,但我覺得「幾有意思」,就寫一寫。
「新西蘭先驅」微信公號署名為「先驅醬」的文章,題為「CBD變『帳篷城』!新西蘭政府追加一千萬元,要幫助流浪漢……」──讀題目,已略知內容大概。
細看,新西蘭的CBD(中央商務區,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縮寫為CBD,商區,或商圈)之所以成為「帳篷城」,房屋租金太貴是其中因素;而一些人不自愛,如有青年去了昆士蘭〔註〕發展,今年年初,因販賣冰毒,被遣返新西蘭,淪為無家可歸者。
那些交不起租金的,有謂領取救濟金,但扣除房租後,根本撐不下去!
在澳門,若甚麼都沒有(沒工作,沒房屋等),可申請社屋,獲批的話,無需交租金。有了這層保障,本澳的露宿者已少見;如早前我在長者公寓附近,見過兩三個疑似露宿者的家當,不久消失,或被政府安置了?
新西蘭政府為解決「帳篷」問題而動用公帑,又會否引起納稅人的不滿?
註:該文面向僅是大洋洲國家的讀者?因我見到「昆士蘭」與「新西蘭」兩個地理名字,怔了怔:前者是城市名,後者是國家名,兩者地位不對稱,沒有國家叫「昆士蘭」──後記起,那是澳洲城市,若在前面加上「澳洲」,域外之人就不會抓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