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等 內地修法加強監管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二日電】(記者謝雁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十二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食品安全法的決定,自二0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負責人介紹說,關於修改食品安全法的決定共三條,涉及現行食品安全法五個條文,主要包括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和將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納入註册管理兩個方面的內容。

 這位負責人表示,此次修法聚焦突出問題,從強化准入管理、加強過程監管、完善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有針對性的修改完善,為相關領域食品安全工作夯實制度基礎,提供更好法治保障,確保民眾「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修法採取「小切口」模式,完善法律制度,補齊監管短板;同時加大處罰力度,對有關違法行為設定嚴格的法律責任。

 修改後的法律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未按要求進行重點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未取得準運證從事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記錄、運輸容器清洗憑證等單據,以及未履行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相關查驗、核驗義務等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