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英男在海外發「港獨」言論囚五年 要求上訴被上訴庭拒絕

 【香港中通社九月五日電】一名居英葡萄牙籍男子,二零一九年起在海外透過社交平台宣揚「港獨」,回港探親時被捕,早前承認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被判囚五年。他不服刑期上訴被駁回,要求上訴庭批出上訴許可,上訴庭五日拒絕批出。

 上訴人黃煡聰報稱音樂教師,答辯人為特區政府律政司。上訴人承認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法官裁定案件情節嚴重,判監禁五年。

 黃煡聰不服刑期,申請上訴被駁回後,再以案件涉及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惟上訴庭三位法官認為,黃提出的理據毫無合理爭辯之處,所謂的法律漏洞根本不存在,拒絕批出相關證明書以申請終審上訴許可。

 有關案情指,警方自二零二一年一月起發現多個網上平台及社交媒體賬號,以「香港獨立黨」名義建立,當中張貼大量分裂國家文宣。黃煡聰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被捕,他承認是該賬號的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