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五百八十名港澳律師 取得大灣區執業證

 【香港中通社八月九日電】今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十月舉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張國鈞九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截至今年六月,已有超過五百八十名港澳執業律師或大律師取得大灣區執業證。

 張國鈞表示,不少律師開始在大灣區參與內地法院訴訟和處理跨境法律程序等業務,成績令人鼓舞。律政司正積極凝聚大灣區律師的專業力量,力爭在今年底前成立大灣區律師的專屬組織平台,更有系統地推進灣區律師的培訓和專業交流,打造大灣區律師品牌。

 二0二0年十月二十二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容許律師通過特設執業試後,可在粵港澳大灣區九市辦理民商事法律事務。試點期限在二0二三年獲延長三年至二0二六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