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違例泊車罰款 調高至四百元明年實施

 【中新社香港七月三十日電】(記者 劉大煒)香港特區立法會三十日通過兩項決議案,調高多項直接影響道路安全和導致交通擁擠罪行的定額罰款,相關調整將於二0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其中,違規停車(香港稱為「違例泊車」)罰款將由當前的三百二十元調高百分之二十五至四百元。

 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違規停車和大部份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自一九九四年以來維持不變,而同期的消費物價指數已上升超過百分之七十。且雖然特區政府警務處一直按重點交通執法項目切實執法,但超速駕駛、不遵從道路標記、駕駛時接電話等違規行為數據,仍有上升或居高不下的趨勢,反映現行罰款額已不足以發揮應有阻嚇力。此外,在今年第一季度的交通意外中,致命交通意外宗數和死亡人數均同比上升四成。

 陳美寶表示,事實上,香港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水平遠低於多個海外地區。為了恢復定額罰款應有的阻嚇力,保障交通安全和交通順暢,特區政府認為有必要提高違規停車罪行及其他十九項有關道路安全和導致交通擁堵的罪行罰款額。

 根據兩項決議案,有關違規停車的罰款調高百分之二十五;其他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有關的十九項罪行罰款將由當前的三百二十元至一千元不等,調高至四百八十元至一千五百元不等。

 陳美寶表示,特區政府也會繼續增加停車位,未來兩年預計再增加超過一點二萬個,其中包括七百個商用車位,改善香港停車位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