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網約車立法提七原則 李家超強調規管不能再拖

 【香港中通社七月十五日電】(記者張明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十五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表示,二零一四年首個網約車平台進入香港市場,一直沒有監管制度,多年來產生很多問題。他強調不應該再拖下去,必須有解決方案。

 當日下午,運輸及物流局將會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簡介網約車的規管立法建議。

 李家超要求運輸及物流局根據七個原則制定監管方案;包括規管網約車服務平台、規管車輛要求、規管司機資格、規管保險要求、為的士服務制定網約營運環境、以及促進網約車與的士共存等。

 李家超強調,網約車規管問題過去十一年來都未解決,說明問題十分複雜。網約車如何與的士共存,的士如何用網約增加營運空間,如何有效增加點對點服務,政府必須拿出解決方案。

 由於共存立法方案複雜,社會有很多不同意見,李家超認為,可以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再定下立法框架,之後再聚焦有較多不同意見的技術細節問題。

 他期望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充份討論政府的建議,政府會聽取意見並作深入研究,盡快提交立法草案。

 香港網約車規管建議出爐 爭取本立法年度完成審議

 【香港中通社七月十五日電】香港運輸及物流局十五日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規管網約車的立法建議,涉及網約車車齡不超過七年、網約車司機許可證有效期五年等,立法會將於十八日舉行會議討論。

 根據文件,司機規管方面,所有網約車司機必須領有網約車司機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如符合相關要求可獲續期,次數不設上限。司機須年滿二十一歲,並須持有私家車駕駛執照最少一年、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以及在提供服務前通過指定考核和完成職前課程。

 車輛規管方面,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不得轉讓;如符合相關要求,可獲續期不多於五年。在申請許可證時,車齡不得超過七年;車輛須每年通過車輛檢查。

 在對平台的規管上,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必須領有網約車平台牌照。牌照有效期為五年,可續期但不得轉讓。運輸署會就平台持牌人的服務表現作中期評核,以決定是否延長其牌照有效期。

 而持證網約車只可經持牌的網約車平台提供載客取酬服務,不得在街上直接接載非預約乘客。網約車可向多於一個網約車平台註冊,並接受由不同平台安排的行程。

 根據現行法例,七十歲或以上人士在申請任何種類汽車的正式駕駛執照時,須提供體格檢驗證明。政府早前已進行檢討,建議將商用車輛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由七十歲調整為六十五歲。

 至於網約車數量方面,政府認為,需對網約車數量實施總量控制,但考慮到社會各界意見紛紜,現階段會先聚焦通過修訂主體法例確立規管框架。明年上半年,會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修訂建議和釐定牌證條件時,處理有關網約車數量的具體規管安排。

 政府目標今年第三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修訂,訂明原則性事宜,並爭取於本立法年度內完成審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