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職工會條例獲立法會通過 可拒職工會的新登記或合併

 【香港中通社六月二十五日電】香港立法會二十五日通過《二零二五年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修訂《職工會條例》(第三三二章),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及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

 《條例草案》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監督及管理職工會的法定權力,更有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經修訂的《職工會條例》可確保職工會秉持維護及促進職工會會員職業權益的主要宗旨,有助職工會的健康發展。有關修訂同時顧及香港居民組織和參與職工會的自由和權利,對合法合規職工會的運作不會構成負面影響。

 據悉,修例包括賦權登記局局長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拒絕職工會的新登記或合併申請、規管職工會收取及使用境外勢力提供的資助或捐贈等。

 《二零二五年職工會(修訂)條例》將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刊憲,並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