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六月十日電】(記者 梁嘉軒)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十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表示,二0二五年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將提早於九月發佈,公眾諮詢將於六月十六日展開。
李家超解釋,提前公佈是因為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今年年底舉行,而本屆立法會會期亦會提早結束。他指出,提前展開今年《施政報告》的公眾諮詢,是因為重視行政立法溝通和互動的重要性。同時,讓特區政府有充份的時間聽取市民與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他表示,自己上任近三年,努力改變特區政府文化,建立以結果為目標的特區政府,推動特區政府工作步伐加快、主動做事。自己和團隊願意聽取社會的意見,讓他們的措施能更對接到市民的需求。
為本次的公眾諮詢,他和團隊將出席超過四十場線上線下的諮詢會,以及兩個地區諮詢會,廣泛聽取不同人士的意見,包括專業界別、地區組織、政黨和不同市民等的意見。
李家超重申,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是拼經濟、謀發展和改善民生,所以《施政報告》的範圍一定是朝著這三個方面。《施政報告》會重點考慮香港的既有優勢如何強化,以及如何處理風險。
在諮詢的過程中,李家超歡迎任何人在不同領域提供意見,他說市民亦都無需要從他的角度、考慮他的重點,表示希望聽取市民自身的想法。
指食環署簽發牌照加國安條件是恰當與應該
【香港中通社六月十日電】(記者梁嘉軒)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十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他在回答記者關於國安相關提問時表示,食環署在新簽發或續牌照時加入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條款以防範及制止不利國家安全的行為,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是恰當和應該的。
據報道,食環署將就《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下所新簽發及續期的牌照及許可證施加國安條件,涵蓋食肆、食物製造廠、公眾娛樂場所等牌照。
李家超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有公民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香港作為中國特區,市民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根據香港國安法,香港行政機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所適用的法律。而根據《條例》第8條,凡特區的法律授予某人任何職能,任何人在作出執行該職能上的任何決定時,須將國家安全視為最重要的因素,並據此給予適當的考慮。
李家超表示,香港的法律給予食環署職能,食環署人員在行使職能、做任何決定時,應將國家安全視為最重要的元素而適當考慮。有關條款已經在新增持牌條件中解釋清楚。食環署在處理新牌照和續牌申請時,會依法行事。有關條款亦在食環署的場地租賃和簽發牌照上,包括年宵攤檔和公眾娛樂場所等適用。
他強調,安全是一切發展的基石,特區政府會繼續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執行機制。至於在條文提及的冒犯行為,李家超表示條款內已清晰闡釋,他指出冒犯行為是任何構成或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或不利於國家安全和香港公眾利益的行為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