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公佈了第八六/二0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八十/二0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八六/二0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青茂口岸、澳門協和醫院、公共衛生專科大樓及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的公共停車場規章第三條及第四條,自公佈日起八日後開始生效。當中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一、青茂口岸公共停車場的使用停車場的收費調整為,輕型汽車日間每半小時五元,夜間每半小時四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日間每半小時兩元,夜間每半小時一點五元;二、澳門協和醫院公共停車場、公共衛生專科大樓公共停車場及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使用停車場的收費調整為,輕型汽車日間每半小時四元,夜間每半小時兩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日間每半小時一元,夜間每半小時零點五元。

 第八七/二0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於二零二五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金額為澳門元七千元,該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