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文憑入讀港大碩士 內地女子被判囚約八個月
【香港中通社五月八日電】一名內地女子於四年前向香港大學訛稱自己曾於哥倫比亞大學就讀,以取得港大碩士課程取錄。涉案二十八歲女子早前承認一項欺詐手法取得服務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八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被告監禁二百四十日,即約八個月。
二十八歲被告李思萱,持有雙程證。被告承認於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二0二四年七月十九日,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主修語言學,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
被告亦於二0二四年七月二十日或前後,保管一張明知為虛假的香港大學證書,她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獲撤回。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被告不誠實取得香港大學的學位後,仍進一步管有偽造的畢業證書,並在假的證書上指其成績優異,貫徹其不誠實的行為,認為所認兩罪不能全部同期執行,最終以監禁三百日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獲減刑及部份刑期分期執行,判被告總刑期二百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