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現議員行為不當將按五級機制處分甚至表決撤銷議員資格 港立法會爭取七月通過新議員守則

 【香港中通社五月七日電】香港立法會計劃制定新《立法會議員守則》,進一步完善議員監察制度。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七日刊發的報道中表示,爭取七月在大會通過守則及相關修例。

 現屆立法會任期將於年底結束。梁君彥指,在每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前,修訂議事規則是慣常操作,並非如外界猜測般受到壓力。新守則綜合目前《議事規則》已有條款及處分等,總結以往經驗,並非全新事物;預計五月中可在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六月到內務委員會報告,爭取七月在大會通過。

 據悉,《立法會議員守則》大致分為序言和五個章節,將引入多項措施,包括將原有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升為十三人組成的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梁君彥指,為公平起見,任何投訴必須具名,才會獲處理。會議及調查過程會保密,調查結果則會公開。

 懲罰機制方面,梁君彥指,會以多級制處理。若發現議員行為不當,委員會將按五級機制處分,包括書面警告、停職扣薪等,委員會甚至可在大會提出譴責動議,表決是否撤銷議員資格。

 梁君彥表示,目前,議員普遍都認同議事規則的修訂方向,相信新方案通過之後,將大大增強議會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