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八日電】中國十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管理辦法》,規範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中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八日介紹了有關情況。
吳謙表示,根據軍事政策制度改革工作安排,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會同軍地有關部門,在深入調研論證基礎上,研究制定了《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管理辦法》。近日,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保密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名義聯合印發。
據介紹,《辦法》共五章三十條,重點對從事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活動,開辦互聯網軍事網站平台、網站平台軍事欄目、軍事賬號,以及對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實施監督管理等作出規範,自三月一日起施行。《辦法》全文在有關部門官方網站、《解放軍報》等予以刊發。
吳謙介紹說,下步,軍地有關職能部門將加強協調配合,合力推動《辦法》執行落地,從制度層面規範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清朗網絡涉軍生態,為打好實現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攻堅戰提供有力網絡輿論支持。
另據中國國防部網站消息,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辦法》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其中明確提到,《辦法》規範了禁止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涉及軍事秘密的信息。
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辦法》重點從三個方面對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作出規範。其中,《辦法》明確互聯網軍事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用戶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的信息。主要包括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詆毀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和軍委主席負責制,散佈「軍隊非黨化、非政治化」和「軍隊國家化」等錯誤政治觀點,歪曲、醜化、篡改、褻瀆、否定人民軍隊歷史、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等違法和不良信息。
《辦法》還明確了禁止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涉及軍事秘密的信息。主要包括含有軍事秘密、國防科技工業秘密或者未公開的信息,同時細化明確了有關涉密信息內容,並對防範數據匯聚、關聯可能引發的洩露軍事秘密風險作出明確。
另據了解,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辦法》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分別對軍隊人員、預備役人員等信息保護,使用涉軍屬性以及新技術新應用傳播軍事信息禁止性規定,轉載軍事新聞信息等,作出了具體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