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珠海市人民政府昨(十二月二十六日)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第六場:珠海市深化質量變革,打造高質量發展沃土,出台《珠海經濟特區質量創新發展條例》新聞發佈會。
珠海市政府副秘書長林日團首先介紹了《條例》制定的背景和意義。
據介紹,《珠海經濟特區質量創新發展條例》已由珠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通過,自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是全國首部突出「質量創新」理念的地方性法規。
二零二三年二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同年六月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廣東省質量強省建設綱要》,均對全面提高質量總體水準進行了系統部署,明確要求健全質量法規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新質生產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新質生產力特點是創新,關鍵在質優,核心是先進生產力。」總書記還指出,「質量是人類生產生活的重要保障。人類社會發展歷程中,每一次質量領域的變革創新都促進了生產技術進步,增進了人民生活的質量。」珠海如何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產業整體邁向價值鏈的中高端,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命題。《條例》既是全面深化改革,激發質量創新發展動力,推動經濟運行提速提質的有力保障;更是提升產業層次、做大產業規模,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舉措。
多年來,珠海市質量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是全省唯一一個「省考八連A」的地級市,連續三年製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位居全省第一,消費品合格率居全省前二,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居全省第二,製造業質量競爭力達到卓越質量競爭力水準,在質量工作方面有很多成熟經驗和創新做法。
現有的質量法律法規《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均以單一領域的監管為主,主要著眼於「守質量底線」。制定《條例》是提煉和固化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創新做法,構建質量創新發展工作新格局的現實需要。《條例》的實施將加快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全面提升珠海城市核心競爭力,為加快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重要增長極、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設成為中國式現代化的城市樣板提供質量支撐和保障。
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孫儀波隨後介紹了《條例》制定的情況和主要內容。
據介紹,《條例》聚焦質量創新發展的「小切口」,在體例上不求「大而全」,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按照加強組織統籌、明晰各方職責,突出質量創新、彰顯地方特色,強化支撐保障、增強制度剛性的邏輯進行制度設計,圍繞珠海市質量創新發展工作涉及的政府部門職責分工,企業和行業協會相關職責,質量基礎設施能力建設以及相關支持保障措施等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範。《條例》不分章節,共三十條,主要內容包括:強化政府統籌協調力度;突出企業質量主體責任;細化社會組織質量責任;加強高水準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多措並舉支持質量創新發展。
據了解,該《條例》主要是從融資增信、保險、教育、人才、質量獎評定等方面進一步強化對質量創新發展工作的支撐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