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市政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十一月二十六日答覆議員李靜儀十月十八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一、有關質詢第一點內容
根據第四/二0二三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規定,在本澳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必須先通過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方可辦理註冊執業。根據獸醫專業委員會的資料顯示,目前已有逾百名獸醫順利取得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獲認可的人數已超出過往市場調查所得的私人業界實際從業人員數量,相信可滿足本澳市場的需求,而有關制度亦為本澳未來引入更多獸醫專業人員奠定基礎,推動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有關質詢第二點內容
就行業收費方面,由於動物診療服務收費主要受動物的物種、個體差異等因素影響,故《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並沒有針對私人市場為動物診療服務設定劃一的收費標準。然而,為促進私人市場的多元化良性競爭,同時保障動物飼主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及選擇權,獸醫專業委員會在制訂《獸醫專業工作守則》時提出了原則性的規範,當中列明註冊獸醫在提供動物診療服務時,應以動物福利及動物健康為依歸,並應在提供動物診療服務前將預計費用金額向客戶作出說明,不論收取的費用多少,均不應影響獸醫所提供動物診療服務的專業性及服務質量。
市政署早前聯同獸醫專業委員會合辦多場業界講解會,亦派員走訪相關場所講解相關法律規定,推動業界依法履行職責及社會責任,提升獸醫專業服務水平。目前暫未發現違規情況,市政署將繼續派員巡查,監督業界營運情況。
三、有關質詢第三點內容
市政署十分關注流浪動物的源頭管理,一直以來秉持改善動物福利和健康的首要原則,致力推動「捕捉、絕育、開放領養」(簡稱「TNA」),減少流浪動物繁殖及數量,並為其尋找理想歸宿,以達標本兼治之目的;亦持續透過改造市政狗房,完善收容動物的設施設備。而對於一些具高度傳染性疾病或嚴重傷患等因素導致不適合被領養的動物,由市政署兩位獸醫進行醫學檢查及評估,並經主管確認後,會以人道方式終結有關動物的生命,以管控疫病傳播風險及維護動物福利。
此外,市政署近年亦積極與本澳動物保護團體合作,深入校園及社區進行普法教育,倡導「零棄養、不放養、盡早為動物絕育、以領養代替購買寵物」等觀念,並在社交平台增設「毛孩預備班」領養專頁,推送待領養動物資訊、寵物衛生醫療常識,進一步深化現行TNA的理念,提升公眾的動物保護意識,冀能減少遺棄動物或流浪動物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