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財政局明確稱,特區政府從來沒有所謂四百億元公共投資元宇宙的項目。
財政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根據第一五/二0一七號法律《預算綱要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澳公共財政預算流程包括財政預算的編製、審核、通過、執行、決算、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編製及審議階段。在公共財政運用上,當具動用公共財政預算的需要,有關財政開支預算都登錄在由立法會審核及通過的財政預算案之中。如需動用公共財政資源,需要按編製財政預算的規則,在獲立法會事前預算審核及事後預算執行監督的過程中,運用公帑。
財政局又稱,須要明確說明的是,特區政府從來沒有所謂四百億元公共投資元宇宙的項目。所有預算及開支均須嚴格遵守預算法律制度,並接受立法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