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二三/二0二四號行政法規,修改第二四/二0二0號行政法規《電子政務施行細則》,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主要內容包括:加強行政公職局推動及監察電子政務發展的職能,引入勸喻機制;完善電子通知服務的規定,公共部門與利害關係人訂立的協議須明確列出電子通知服務涵蓋的範圍。

 第二五/二0二四號行政法規《工會法施行細則》,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有關處理工會登記申請事宜的條文則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該法規主要內容包括:訂定工會及工會聯合會的登記及註銷登記的程序,以及規範工會及工會聯合會加入或退出澳門特區以外設立的組織或團體,以及參加或合辦活動的相關通知和預先許可的程序。

 第一二二/二0二四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六/八三/M 號法令《政府住宅單位轉移予其承租人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為澳門元六萬三千八百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