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旭行就立法會林宇滔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特區政府循「人才培養、人才回流、人才引進」多軌並行的方向,為落實「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儲備所需的人才。
在人才培養方面,特區政府透過一系列工作提升本澳學生的素養和競爭力,支持其把握經濟發展機遇,包括自二0二四/二0二五學年起有序實施新修訂的非高等教育課程法規,加強學生的編程、人工智能及綜合應用技能教育;利用澳門科學館的資源優勢加強培養科創人才;加強培育複合型葡語
人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以下簡稱「教青局」)有針對性地向學生及青年提供各項重點產業的升學資訊、職業規劃諮詢及實習實踐機會;教育基金提供獎助學金,支持學生升讀相關學科專業。本澳高等院校因應社會發展趨勢和產業發展需要開辦相關學位課程,亦與外地著名大學聯合開展多項人才培養合作項目。
人才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人才委」)發佈人力資源緊缺專業職務清單,亦聯同教青局及本澳高校開展了解澳門畢業生的升學和就業資訊的項目,藉此讓學生及各行業人士了解澳門人力需求情況,協助作好生涯規劃。為提升居民個人職業技能,促進向上流動,人才委自二0一七年起持續與澳門基金會合辦「人才培養考證激勵計劃」,鼓勵居民考取專業證照。
在吸引人才回流發展方面,人才委與教青局邀請本澳升讀世界各地高等學府的學生進行人才資料登記和更新,豐富「人才資料庫」,並向登記者發放各類有助生涯規劃、實習、回流、專業職業配對等資訊。人才委持續豐富「澳人回流資訊平台」網站,整合公私營機構、高薪職位招聘、專業認證、大灣區發展等資訊,讓在外澳門人才充份了解澳門發展脈絡。教青局亦與三十多個本澳和澳門以外地區的高校學生社團保持恆常聯繫,為青年及在外地就讀的澳門學生提供實習機會,藉此了解本澳和內地的發展前景並與實習機構建立聯繫,吸引其畢業後回澳發展。
特區政府於二0二三年公佈《人才引進法律制度》,並開展三類人才引進計劃。第一期計劃已於二0二四年第一季結束,獲納入建議引進人才的學歷、年齡等相關資料及數據已公佈於人才委網站,未來將按審批情況定期更新。為吸引更多能促進及補足澳門社會發展的各類人才,特區政府於二0二四年五月推出新一期人才引進計劃,在申請條件、得分項目等方面作出優化。近年,本澳高校積極因應社會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需要,開辦多項新課
程,且教學素質持續提升,部份高校在具公信力的世界大學排名榜中位列較前。為配合本澳重點產業發展對人才的儲備需求,新一期人才引進計劃的四項重點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新增吸納於本澳高校就讀與重點產業相關的特定學科的學士學位課程畢業生,申請者需同時符合計劃申請要件規定,包括畢業成績平均積點達四分制的三點六分或以上、獲得本澳僱主聘用、滿足工資水平等多項要求。新一期人才引進計劃的有關申請要件、評分表及評審標準均已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公佈。《人才引進法律制度》訂明審批程序,並設有事前和事後監督機制,主管實體與各部門機關緊密聯繫,對申請作出甄審,確保申請人符合相關計劃的申請要件,以引入能助力澳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類人才。
特區政府將繼續完善人才政策的頂層設計,並善用國家給予的惠澳政策,按步推進各項配套措施,促進澳門引才、聚才和育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