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就關於立法會顏奕恆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對問題一、《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輕型出租汽車的要件、檢驗及使用期限》行政法規和《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競投案卷承投規則,已明確要求獲判給公司須履行的責任,如駕駛員培訓、駕駛員行為監控、支付工具選擇等,相關資料已於網上公佈。本局會作出監察,倘有違規將作出處罰。
對問題二、本局歡迎獲判給公司或的士業界各自建立或組建單一網約平台。惟須強調,按照現行法律,該等網約平台不允許向乘客收取法定車資所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對問題三、有禮待客是的士駕駛員應該履行的職責,特區政府一直按照《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執法,對違法之的士駕駛員予以處罰。本局計劃今年內開展的士服務質素研究,當中包括對的士運力需求、普通的士及特別的士之服務研究及評價等。
有關的士駕駛員服務評分的建議,由於涉及主觀性及公平性,需審慎考慮,暫未有推出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