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候審期間再盜竊四店舖一萬六千元 澳男化妝擔傘犯案終被擒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加重盜竊案,拘捕一名有前科的本澳男子;疑人在候審期間再連環盜竊四間店舖,其中三間是他曾經任職,涉及金額一萬六千四百澳門元,疑人犯案時會戴口罩及假髮,又用雨傘遮擋逃避偵查。
涉案的本澳男子姓陸,三十四歲,報稱散工;二零一七及二零二二年分別有盜竊、詐騙、禁用武器前科,案件仍在排期審訊。
案情指,司警分別在上月二十五至本月二十二日,接獲三名店主報案,指所屬四間店舖遭人盜竊,損失合共一萬六千四百澳門元,其中兩間店是代收店,位於北區不同地點,都是同一名東主。
警方調查發現,四宗案件均與涉案的前員工陸某有關。上月二十四日及本月七日,陸某趁兩間代收店關門後到兩店自己輸密碼啟電閘,分別偷去五千一百及二千七百澳門元現金。此外,陸某亦曾在第三間涉事店舖、位於高士德一商場的美食中心做兼職。本月十七日晚上九時許,陸匿藏在該商場洗手間,待深夜商場關門後潛入美食中心,偷取收銀機內七千六百澳門元,得手後從商場的側門離開。本月二十二日,陸某途經北區一間已關門的小食店,發現電閘盒無上鎖,於是開啟及入內偷走一千澳門元。
司警經調查,至前(二十九)日凌晨在馬場北大馬路附近拘捕陸某,他承認犯案,供稱贓款用作日常消費。司警表示,陸某反偵查能力強,犯案時會戴口罩、帽及假髮,又會用雨傘作遮掩,犯案前後亦會更換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