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推進建築領域設備更新有新政策 三年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少於三百台

 【特訊】《珠海市推進建築領域設備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印發,住宅老舊電梯更新等被納入重點工作任務,同時提出三年內全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少於三百台的目標要求。

 據了解,《方案》是在《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二0二四」七號)等文件相繼出台的背景下推出,旨在促進先進設備生產應用,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擴內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綠色、智慧運行,推動城市高品質發展。目標是到二0二七年,對技術落後、不滿足有關標準規範、節能環保不達標的設備,按計劃完成更新改造。

 對於市民生活出行聯繫最緊密的電梯,《方案》中的重點工作板塊大篇幅提及商業樓宇、既有住宅的電梯更新和增設。對於既有住宅,《方案》提出對投入使用時間長、配置水準低、運行故障率高、安全隱患突出、群眾更新意願強烈的住宅電梯開展隱患排查或安全風險評估,分類施策,對住宅老舊電梯進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後須滿足經濟適用、安全耐久、運行平穩、綠色環保和通信暢通等要求。在充份考慮居民意願、住宅結構條件、使用功能、安全經濟等因素的前提下,在符合建築設計、結構安全和消防安全相關要求的基礎上,在不超出用地紅線、不增加住宅套內使用空間、不影響城市規劃實施的情況下,統籌安排、穩步推進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三年內全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少於三百台。此外,《方案》還將城市燃氣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築施工設備更新、建築節能改造納入重點工作任務。

 更新所需資金如何保障?《方案》提出,根據需求情況不斷拓寬融資管道,建立多元化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統籌用好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省級專項資金,指導各區將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專案申請專項債券與超長期國債支援,鼓勵企業採用綠色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規拓寬融資管道,同時支持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鎮老舊社區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加裝電梯。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牽頭會同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分類明確更新改造任務清單、二0二四年及到二0二七年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