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校園自殺自傷通報五年攀升五至十倍 當局擬修法促進「三級輔導」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二十八日電】校園自殺自傷通報件數攀升,根據「教育部」統計,各教育階段五年來暴增五至十倍,學生心理健康令人憂心,目前學生輔導法啟動修法聆聽各方意見,盼補強學校專輔人力,即時提供協助。

 全台自殺防治中心資料顯示,二十四歲以下族群自殺死亡率自二0二三年呈上升趨勢,其中十五到二十四歲自殺死亡率,從二0二三年的每十萬人口五點二攀升至二0二二年的十點七。反映在校園自殺自傷通報方面,從二0一七學年一千五百八十九件攀升到二0二二學年一萬一千六百六十三件,暴增五到十倍不等,以初中小增幅較大。

 數字底下,眾多年輕學子的心理健康需要關切,但是學校心輔老師可能分身乏術。依照現行學生輔導法規定,高中以下學校得視實際需要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至少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人,大專以每一千二百名學生設置專業輔導人員一人為原則。

 為使學生輔導資源即時到位避免發生憾事,「教育部」於二0二二年啟動學生輔導法修法,檢討專任專業輔導人員配置,邀專家學者、學校、團體、縣市政府代表討論,盼透過修法合理調整輔導人力、促進「三級輔導」合作,「立法院」近日也召開公聽會,推動學生輔導法修法。

 所謂三級輔導,是指學校依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發展性輔導包括生活輔導、學習輔導、生涯輔導等措施;如果發展性輔導無法有效滿足需求,介入性輔導可依個別化需求提供諮商、小團體輔導等輔導方案。

 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學生時,則由處遇性輔導結合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法律服務、精神醫療等專業服務。也就是轉介更多的校外資源,讓網路世代的年輕學子得到面對面、能感受彼此體溫的協助。

 「教育部」在這次修法時,對於修正三級輔導的內容,明定應著重依學生行為與問題樣態,而非時間序列的輔導順序,以即時轉介並及早採取輔導措施;另外,修正草案也將明定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應配置專業輔導人員、專業輔導人員的督導及行政人力。

 「教育部」表示,草案規劃修正高中以下學校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規定,以每二十校置一人、學生數四千五百至五千人置一人為原則,「教育部」可考量輔導案量、地理區域等情況,外加百分之五員額;大專輔導人力,將從每一千二百人配置一名,調整為每九百人配置一名,以有效協助有輔導需求的學生。

 關於修法進度,「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說明,去年三月將學輔法修法草案版本送到行政院,但仍有一些問題需討論,待確定後就會送「立法院」;如果各界對增加專輔人員有高度共識,也可考慮先就學輔法第十一條單條修法,讓輔導人力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