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獲廿九議員投票贊成通過 規範禁止宣傳期以臻公平

 【專訪】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其中禁止宣傳期的起點提前至自提交候選名單的期間屆滿日翌日。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認為是為了保障選舉程序的公平性。

 在細則性討論時,關於法案建議統一禁止宣傳期為提交候選名單期間屆滿後翌日,張永春表示,相信有候選組別對偷步宣傳的定義未有明確認識,避免出現不清晰或偷步,「擦邊波」等情況出現,因此,修改法律是兼顧選舉的公平性和操作性,所有參選的候選組別禁止宣傳期一致,相信修改對各選團開展選舉工程會一定影響,政府將配合選管會做好相關宣傳。

 他又稱,法案規定每名選民只可提名一個提名委員會,如重複參加提名則視屬無效,希望理順選舉流程。

 只可提名一個提委會,重複視作無效

 法案條文全獲出席的廿九名議員表決贊成通過,有三名議員林宇滔、鄭安庭、宋碧琪請假。

 多名議員作表決決聲明。

 官委議員馬志成與胡祖杰、陳浩星、高錦輝表示,法案將居民的合法權利與國家利益、澳門社會整體利益有機結合,為「愛國者治澳」原則奠定更加堅實的社會基礎。

 議員林倫偉聯與李靜儀、梁孫旭、李振宇表示,是次修法將資格審查的標準法定化,將中央關於「愛國者治澳」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提升選舉安全性,增強社會認受性,以維護國家安全。

 議員梁安琪與陳澤武表示,加強「愛國者治澳」不單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必然要求,亦是對特區政治倫理的要求。

 議員崔世平與葉兆佳、王世民認為,新選舉制度是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好制度。

 議員邱庭彪、龐川、張健中稱,隨著「一國兩制」事業進入新階段,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上面臨挑戰,有必要對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加以完善。

 議員顏奕恆、梁鴻細、何潤生表示,新選舉法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提供堅實穩固、安全可靠的制度保障,並希望政府及早宣傳推廣新法的重點內容。

 議員馬耀鋒與黃潔貞表示,修法有助確保立法會議員全屬愛國者擔任,對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對本澳選舉工作的開展,以及社會繁榮穩定起積極正面作用。

 議員羅彩燕表示,完善選舉法是在維護國家和地區安全的前提下,體現民主制度應有之義。

 議員黃顯輝、崔世昌、陳亦立表示,新法為明年立法會選舉更好地築牢法律基礎,並確保只有愛國者才能夠進入特區的管治架構,為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展保駕護航。

 議員李良汪與施家倫表示,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還需持續推動加強愛國愛澳力量建設工作,使「愛國者治澳」的原則在澳門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