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暫未計劃推行階梯電費 將簡化安裝充電設施程序

 【特訊】環境保護局長譚偉文就立法會林宇滔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對問題一、特區政府於二0一七年與南方電網簽署的電力合作框架補充協議,主要按當時情況訂定。現時外購電力的非化石能源發電比例已超過百分之四十,在補充協議於二0二六年到期前,雙方也會再商討有關安排以逐步提升比例。

 另外,經考慮社會現況和發展趨勢,暫未計劃推行階梯電費或重新檢視太陽能上網電價。

 對問題二、特區政府將按《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推動使用新能源車,長遠將考慮透過法律層面簡化私人樓宇停車場安裝充電設施的程序。

 本澳沒有限制進口電動車的種類,因此不具條件統一充電制式。另外,為使電力資源更合理被利用,新建公共停車場內設置的充電車位仍會以慢充為主,至於設置快速充電設備則需按社會實際情況再作考慮。

 交通事務局表示:在選擇公交及商用新能源車輛時,尤其需要考量車輛的爬坡力和續航能力。在新技術持續出現下,政府也不斷對不同巴士車款進行研究,尤其是爬坡和續航能否在澳門適當應用,惟根據目前實際條件,暫未考慮全面推動巴士純電動化。雖然增程式電動巴士並非純電動巴士,但在應用上仍較為環保,且根據國家標準GB/T一九五九六——二0一七《電動汽車術語》,增程式電動汽車屬於電動汽車的一種。兩巴自二0一八年起開始使用增程式電動巴士,目前合共有超過七百台。根據兩巴資料,自採用後營運車隊碳排放量估算減少約三至四成,減排節能成效顯著。

 對問題三、環境保護局於二0二三年完成碳捕集技術的前期研究,探討在澳門應用的可行性和潛力,當質詢所指設施日後更新或改造時可參照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