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夾屋單位移轉制度法案 羅立文:對小業主權利不變

 【專訪】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重申,法案對小業主權利不變,立法目的簡單,即政府日後決定興建經屋或夾屋的土地後,不再需要經批給程序。

 早前,羅立文到立法會大會引介《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在一般性討論時,多名議員對法案存在不少疑問,為讓更多時間了解法案,立法會主席當日宣佈將該法案推遲改期進行一般性審議。並安排昨日立法會繼續該法案議程,經過一輪討論後,法案獲三十票贊成、一票反對下獲一般性通過。

 多名議員關注小業主權益會否受損,同土地法的銜接問題,其中投反對票的議員林宇滔質疑政府提出修法的時間及理據,又關注在沒有批地程序下經屋小業主是否仍需支付地租,認為政府今次立法沒有認真聽取社會意見,仍存有不少疑問。

 羅立文重申,該法案通過後,小業主權利不變,亦要依法按時交地租。他又強調,今次立法目的簡單,即是政府日後決定興建經屋或夾屋的土地後,不再需要經批給程序。過往土地批給發展商,由發展商負責樓宇分層登記,再把相應(樓宇)權利轉給小業主,日後經屋及夾屋沒有中間批地步驟,今次修法主要解決中間的衍生權利如何轉給小業主。

 羅立文亦回應話,有議員沒有真正了解法案內容,沒有做好功課,「離晒題」

 。他強調,經屋價格和質量問題同今次法案內容「完全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