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認公共房屋商鋪租賃法規宜適時調整 房屋局:目前未有考慮修法

 【專訪】立法議員梁孫旭及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洪偉東昨日表示,公共房屋商鋪租賃的法規已實施逾三十年,適時調整對未來新城A區的鋪招租有幫助。而房屋局方面則回應目前未考慮修法。

 電台時事節目昨日邀請立法議員梁孫旭及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洪偉東出席並探討善用政府鋪位帶動發展。其中,梁孫旭表示,公共商鋪的租金穩定,但近年本澳營商環境有變,社會憂慮經營前景,招標周期無固定,最新一期招標時長亦較短,令大眾關注度不高。他認為現行有關法規實施逾三十年,新城A區亦將有更多公共商鋪,政府需考慮是否仍沿用原有的方式出租。

 梁孫旭又認為政府以直接判給形式予社企的公共鋪位不多,他建議當局可讓部份鋪位給予有意發展社會服務人士以「非價高者得」方式招標,並稱隨著社會發展,政府資源未必一定要採用「價高者得」,而當政府鋪位租金相對合理,可帶動私人市場的租金調整,對發展社會企業亦有幫助。

 洪偉東亦認同有關法規要適時調整,對未來新城A區的鋪招租有幫助,他建議引入青創、科創、社會企業進駐,對社會多元發展有幫助。他稱,現時出現不少公共鋪位閒置原因是欠缺長遠發展計劃,他稱有部份手工藝工作者及社交平台直播主反映,因租金問題較難有固定工作場所,當局應審視未來新地段的多元化發展規劃,將有關鋪位釋出讓市民使用。

 房屋局回應時則表示,有關公共房屋商鋪租賃的法規,體現對投標人及承租人公平公開原則,目前未考慮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