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公佈了第五/二0二四號行政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五/二0二四號行政法規《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自二0二四年五月一日起生效。該行政法規訂定允許在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類別,以及在特定食品類別中食品添加劑的最大使用量,以保障食品的衛生安全。而該行政法規不適用於下列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一)特殊膳食用食品,但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特殊醫用嬰兒配方食品及嬰幼兒輔助食品除外;(二)香料;(三)加工助劑;(四)作為標記用途或在柑橘屬水果的果皮上使用的食用色素。

 另外,今期公報亦刊登了二0二四年二月七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

 第二十三/二0二四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收費。該批示自二0二四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