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討論十二幅規劃條件圖草案 其一新增建議為旅娛用地

 【專訪】城規會昨日討論十二幅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一幅位於南灣大馬路和美麗街佔地八百一十平方米的土地,是第二次送交城規會討論,草案原本建議為商業用地,修改後新增建議為旅遊娛樂用地。會上有委員關注區內有不少民居,但未有加入住宅用途。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時表示,當局因應城規會及公眾意見,新規劃圖草案增加「TD1類旅遊娛樂用途」,「TD1類旅遊娛樂」用地可兼容住宅用途,只要旅遊娛樂用途面積大於五成即可。樓宇高度需考慮地積比及覆蓋率等多項建築指標而設計,未必達到最大的建築高度,具體視乎建築設計。

 他指出,目前只要求塔樓面寬超過七十米的樓宇,進行空氣流動評估及倘有緩解措施,暫時未有針對整條街(空氣評估)手段。未來詳細規劃會針對每個區域適當設置空隙,讓空氣流動,以減少屏風效應。

 亦有委員提醒,美麗街附近多民居,冀未來規劃為商業區時,適當考慮民居情況再發展。梁耀鴻表示,針對南灣大馬路及美麗街地段,將優先按照總規規劃為商業用途,倘收到社會或城規會意見再考慮其他用途。當局亦會監察商業用地的面積,以確保以商業用途為主。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提醒業權人,若該處未來建設成酒店,需按照第八/二零二一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及第四四/二零二一號行政法規《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施行細則》向當局提交申請。

 另外,台山公務員大廈再向當局申請規劃條件圖,內容大致維持對上一份於二零二一年發出的規劃條件圖。有委員提議將地段北移,優化行人和交通路段。梁耀鴻回應稱,青洲大馬路的交通優化會在北區一份詳細規劃作整體考量,目前未有考慮北移有關地段,認為會影響其他道路和周邊土地。

 另一份規劃圖草案為「美副將大馬路四號」,即「黃東暘書屋」遺址,建議用途包括居住、商業、旅遊娛樂及社會設施用地。地段分為三區,A區的建築物須完整保留或復原,不得增加高度;B區維持場地開敞空間特色;C區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草案亦列明,A區維持建築物中庭及甬道的空間特色,保留甬道的正門樓及後門樓;C區建築設計須與保留建築作協調處理。

 有委員關注A區「黃東暘書屋」遺址需完整保留,未來A區與C區的往來通道如何連結?黎永亮表示,私人工程需要入則審批,未來入則時要聽取文化局意見。文化局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表示,規劃圖草案要求A區完整保留、B區維持開敞特色,C區的設計具較大彈性。現時文物建築與新建築結合時,相關的出入口荷載只要符合法規要求不會有太大限制,當局希望既保留歷史建築物特徵,也給予業權人設計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