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虛假聲明成為逝世胞兄「遺產唯一繼承人」 老婦騙取三住宅單位連三同夥被拘

 【專訪】司警接獲一名內地男子報案;揭發本澳一名七旬老婦,涉嫌串謀他人到公證署作虛假聲明,成功確認其是逝世胞兄的「遺產唯一繼承人」,同時隱瞞老婦侄仔是代位繼承資格,騙取三個住宅單位。警方接報調查合共拘捕四人,案件有待跟進。

 涉案的四人均為本澳居民。老婦,姓陳,七十歲;另外三名涉案男同黨,分別姓駱,五十八歲,退休人士;姓周,六十五歲,保安;姓黃,四十九歲,無業。他們會被控以相當巨額詐騙、偽造文件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男事主,為內地人,是涉案陳女的侄子。

 案情指,司警去年七月中,接獲男事主報案,指其姑媽(七旬老婦陳女)聯同他人到公證署作虛假聲明,令陳姓老婦成為事主逝世大伯的遺產唯一繼承人,相關遺產包括三個本澳物業單位,估值合共三百萬澳門元。警方經調查,至去年底至前日先後截獲涉案的四名男女,帶返警局問話。

 經盤問有人承認犯案,其中陳姓老婦給予駱某一百萬澳門元的報酬。調查得悉,事主的父親早已離世。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事主的大伯父亦離世,原本可用代位繼承資格,取得大伯的一半遺產。但姑媽陳女給予相識的駱某一百萬澳門元報酬合謀犯案,駱某找來周某及黃某做公證書的聲明人,一同到公證署作虛假聲明,隱瞞事主的代位繼承資格,並確認陳女是其逝世胞兄(即事主大伯)「遺產唯一繼承人」。周某及黃某聲稱各收取駱某二千五百元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