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審議八幅土地規劃條件圖 一地利用範圍過於單一被退回

 【專訪】澳門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的第八次平常會議審議土地工務局呈交的八幅土地利用之規劃條件圖,七幅獲通過,但介於南灣大馬路701-723號及美麗街12-14號的舊宅地塊再利用的範圍過於單一,六名委員要求重新考量獲退回工務局再研究。

 是次會議昨下午假土地工務局會議廳舉行,會議由本身是土地工務局局長的城市規劃委員主席黎永亮主持。會議依次討論、審議八幅土地利用的規劃條件圖。其中有兩幅屬於官地用作公共設施用途,另有六幅屬私地,規劃利用用途是商業、居住、旅遊等。兩幅官地及五幅私地的規劃條件圖都獲通,僅編號2004A003的南灣大馬路701-723號及美麗街12-14號(澳門半島)的規劃條件圖的土地利用範圍太單一令六名委員產生質疑,並提出放寬利用範疇的建議。相關建議獲委員會認同,並交還土地工務局再作考量。

 獲通過的地塊及相關資料如下:編號2022A014,官地,面積2387平方米,位於鄰近港珠澳邊檢南大馬路之土地-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澳門半島),用作基礎設施用地(中水站);編號2019A003,官地,面積2548平方米,位於鄰近新雅馬路之土地(澳門半島),用作道路等公共設施;編號2009A074,私地,489平方米:位於綠豆圍7-31號(澳門半島),用作商住、旅遊等設施用途;編號86A088,私地,面積562平台米,位於鄰近劏狗環巷之土地(澳門半島),用途同上;編號2023A010,私地,面積62平方米,位於草堆街106號(澳門半島),用途同上;編號2023A015,私地,面積205平方米,位於水坑尾街343-351號及水井斜巷1-1A號(澳門半島),用途同上;編號2023A007,私地,面積49平方米,位於地堡街3號(氹仔),用途同上。

 就2004A003南灣大馬路701-723號及美麗街12-14號地塊用途建議放寬限制者包括:丁啟安、施冠雄、蔡韻璇、高岸聲、梁耀鴻,黃國基,各委員發言時各從不同角度闡述了相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