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察院發佈案例 嚴懲「碩鼠」「糧蠹」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九日電】(記者張素)十二月九日是「國際反腐敗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十起糧食購銷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旨在進一步強化依法辦案,嚴懲「碩鼠」「糧蠹」。

 這批案例中,有的屬於在當地糧食購銷領域涉案人員級別高、犯罪金額大、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辦案機關依法準確定性、有力打擊貪瀆交織行為。

 以「傅某某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為例,傅某某被查時系浙江省內國有糧食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其犯罪時間跨度長達十年,行為涉及糧食收購、銷售、運輸、資金管理等多個環節,四項罪名犯罪事實共五十筆,涉案總金額達四千七百餘萬元(人民幣,下同)。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法院對其數罪並罰,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廳負責人表示,這批案例彰顯了檢察機關會同監察、審判等機關依法嚴肅懲處糧食購銷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鮮明態度,也體現出檢察機關等加大對職務犯罪案件追贓挽損力度,促進涉案單位堵塞制度漏洞,切實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據知,前述傅某某案件中,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等合力促成家屬在審查起訴階段退贓一千六百四十六萬餘元,並促使傅某某認罪服法。此次發佈的案例還披露,多地檢察機關分別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書、交流座談等方式,敦促發案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整改。

 最高檢同時要求檢察機關進一步擔當作為,高質效辦好每一個糧食購銷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積極推進深入開展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