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府公佈《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二0二七年或之前啟動收地 未來五至十年內見雛型

 【中新社香港十月三十日電】(記者 劉大煒)香港特區政府三十日公佈《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勾畫出北部都會區發展藍圖、主要建設項目和推進時間表等。

 二0二一年,特區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建議發展香港北部成為宜居、宜業、宜遊的都會區。該區域面積達三萬公頃,約佔香港總面積的三分之一。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二0二三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北部都會區將以「產業帶動,基建先行」為主軸,成為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節點。

 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當天記者會上介紹,行動綱領是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基礎上深化而來,不僅報告區域內各項目的最新進展,也提出交通基建、產業發展、社區建設項目等新願景,務求將理念和策略化為具體行動。

 根據行動綱領,北部都會區將劃分為四個區域。位於最西部的高端專業服務和物流樞紐,將連接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在金融、專業服務、物流服務等領域推動和深化兩地合作,建設現代服務業中心。位於中部的創新科技地帶,將與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協同發展,除新田科技城這一發展重點外,其發展範圍還將向南延伸至牛潭尾一帶,推進香港「南金融、北創科」的新產業佈局。

 位於新田科技城東面的口岸商貿及產業區,擁有羅湖、文錦渡、香園圍三個口岸,可與深圳市羅湖區對接,帶動商貿和產業發展。而位於最東部的藍綠康樂旅遊生態圈,包括紅花嶺、沙頭角等地區,天然資源豐富,擁有多個傳統鄉鎮,具有作旅遊和康樂發展的潛力。

 行動綱領還公佈將在北部都會區內洪水橋、牛潭尾以及新界北新市鎮預留逾六十公頃用地,打造「北都大學教育城」等。

 為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行動綱領中提出三項指標:將在二0二四年或之前為所有新土地發展項目推出建議土地用途和發展方案,在二0二七年或之前為所有主要發展項目啟動收地程序,在二0三二年或之前完成平整新發展土地和落成新增單位的各四成。隨著各項目的推進,北部都會區將在未來五到十年內逐漸成形,並在二十年內大致完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