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案獲立法會一般通過 李偉農:規範業務完善監察處罰機制

 【專訪】立法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法案旨在訂定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範圍內的信貸業務,主要包括可從事信貸業務的實體與相應的權利義務,以及完善權限部門的監察與處罰制度。

 李偉農昨列席立法會引介法案時表示,法案主要規範的內容如下:

 一、配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及《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規定博彩中介僅可向一間承批公司提供服務的要求,法案明確規定博彩中介須與其訂立博彩中介合同的承批公司,透過訂立另一份獨立合同,方可獲准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業務,即信貸實體僅為承批公司及博彩中介。

 二、同樣為配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及《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其中所訂定的管理公司,已經與當年制定信貸法時所指的「管理公司」不同。為此,法案不再接受管理公司透過與承批公司訂立合同,代表承批公司就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業務訂立合同或作出法律上的行為。

 三、新增有關承批公司與博彩中介之間訂立的從事博彩信貸業務的合同、有代理權的委任合同或有代理權的代辦商合同的規範,包括訂定合同條款的要件,以及合同修改和終止的處理程序。

 四、為提高監察博彩信貸行為的力度,訂定信貸實體的義務及違反義務的後果,有關規定亦延伸適用於作為承批公司從事信貸業務的代理人或有代理權代辦商的博彩中介。

 五、完善監察機制,法案新增了監察職權、公共當局的權力、保全措施,以及處罰制度等一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