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七/二0二二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自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該法律訂定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准照發出及運作制度,但該法律不適用於下列情況:(一)由學校提供教學輔助服務;(二)家庭式教學輔助活動。

 第一八/二0二二號法律《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該法律訂定為落實都市更新而重建分層建築物的法律制度。除重建外,都市更新尚包括建築物的保養、維修和更改,以及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的建設,而有關事宜按相關適用法例的規定進行。都市更新分層建築物重建適用該法律的規定,且須遵守其他適用法例,尤其是有關土地使用、城市規劃、都市建築、防火安全等方面法例的規定。

 第二二七/二0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栢威(鏡湖馬路)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第一條及第二條,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栢威停車場增設重型及輕型摩托車車位一百二十個,而輕型汽車車位則增加至五百一十五個。

 第二二八/二0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於二零二三年度,豁免公共街市攤位承租人繳付租金,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及其他街頭經營者繳付費用,以及不徵收檢疫費,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八九/二0二二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訂定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須提供的擔保金額,分別為澳門元一百五十萬元、澳門元五十萬元及澳門元一百五十萬元,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九0/二0二二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訂定博彩中介佣金不得高於淨轉碼額總額(netrolling)的百分之一點二五,不論有關計算基礎為何。為適用上述的規定,任何由承批公司、承批公司出資的公司或與承批公司屬同一集團的其他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直接或間接給予或提供予博彩中介的利益,又或對其作出的慷慨行為,均視為佣金,並計算在上述所指的佣金上限內。該批示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