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兩前領導貪腐案開審 李燦烽答問被指兜大圈 檢察官斥李視法律如無物

 【專訪】工務局兩前領導及商人貪腐的刑事案件開審。曾被指是失憶證人的第一被告、前工務局局長李燦烽被檢察官指「視法律於無物」。合議庭主席則多次指李燦烽兜大圈,並提醒直接答問題。曾被社會大受關注的疊石塘項目重啟問題,李燦烽稱是時任崔特首啟動,又建議法官叫特特首,羅司長出庭做證人。

 工務局兩名前局長李燦烽、賈利安和商人貪腐案,昨早在初級法院正式開始審訊。案中共有二十一名被告,正被羈押的首三名被告李燦烽、蕭徳雄和關偉霖由囚車押送到場,合共十一名被告出席,十被告缺席。李燦烽、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等選擇會回答問題。

 檢察官黎裕豪首先問李燦鋒同第二嫌犯蕭德雄的關係?

 李燦鋒答「工作關係」。「無私人關係」。

 檢察官重複問即「打工?」有出糧,即「打工?」「打工仔?」就有糧出。

 李燦鋒強調答、「不是打工,更不是不打仔」。「我係專業的工程師」「係合作關係,不是打工關係」,「係提供項目專業規劃意見、顧問等」,有關項目涉及江門銀葵醫院、江門銀葵高爾夫球有限公司等。

 至於李燦烽同第三被告第三嫌犯關偉霖。李燦烽稱是普通關係,但兩日在二0一五年中至二0一七年中,包括通電話,約見面,兩人聯絡緊密。更約在珠海老地方見,曾約埋胡大俠。之後,李燦烽稱,胡大俠即胡家儀(同案第十七嫌犯)。

 被受公眾關注的疊石塘項目,檢察官指李燦鋒同蕭德雄在二0一四年三月至二0一五年有頻密聯絡,雙方是甚麼關係?有冇收過蕭德雄的利益?當時疊石塘是否由李燦鋒重啟?

 李燦鋒在庭上表示,疊石塘項目在上任前,已由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叫停(即同案第十二嫌犯)。

 李燦鋒又稱,二0一四年十二月上任做工務局局長,在正式返工就即時到政府總部同「崔特首、羅司長開會」,當時崔特首叫啟動疊石堂項目,又話蕭德雄先生項目要速辦,「我就去辦」。李燦烽更建議,法庭可以叫崔特首,羅司長做證人。

 合議庭主席盧映霞指出,本案關鍵是李燦烽與案中多名商人都有金錢轇轕,李燦烽擔任工務局局長期間,在審批項目上有很多項目程序有利傾向商人。李燦烽否認自己為商人利益,亦無指示下屬審批項目時作出干預,多次回應自己沒有從中收利益。至於持有南灣湖c8地段公司股權百分之一,李燦烽稱,當年只是跟風集資,當年崔特首身邊的人都有份,都知道,好多人都有集資,包括時任旅遊局副局都有參與集資。

 案中又指李燦烽曾用四萬元開設一間公司,之後賺取二千七百多萬元。李燦烽沒有否認,認為是公司價值。

 檢察檢指李燦烽將過千萬的金錢轉比同案第十八嫌犯李涵、李涵再轉比第十九嫌犯李海燕,但李涵、李海燕的戶口都查不到有關金錢。

 李燦烽承認無條件轉有關錢比李涵,之後李涵將錢如何運用,則沒有過問。李燦烽又承認,李涵是他唯一女朋友,兩人共有三名子女,因為年齡差距太大,所以沒有註冊結婚。

 在庭審期間,合議庭主席盧映霞多次叫停李燦烽,直指李將問題拖得太遠,兜大圈等。

 檢察官黎裕豪在庭上問李燦烽問題時,大部份都是否認,黎裕豪表示無問題「我哋有證據,遲啲再畀你睇」,又指李燦烽「視法律於無物」。

 案件由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庭審,直至晚上八時仍未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