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逾三千非本地畢業生 經就業安排獲香港居留權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十六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十六日表示,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或回港就業安排」,最終取得居留權的人數,過去三年,每年維持逾三千人。
香港於二00八年推出「就業安排」,讓非本地學生在香港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申請留港工作,提升香港人力資源質素及紓緩人力需求。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放寬「就業安排」逗留期限,由一年延長至兩年,並擴展至香港大學位於大灣區內地城市校園的畢業生,吸引院校培養的優秀人才來港就業。
當天,蔡若蓮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香港專上院校一直透過不同渠道致力協助非本地學生規劃畢業後的發展,包括留港持續進修或工作,受惠者包括各個獎學金的獲獎學生,院校轄下的不同學院及學生事務處亦會提供相關資訊和支援服務,包括就業和實習培訓機會等,鼓勵非本地學生在畢業後留港工作。
根據資料顯示,二0一九年,非本地畢業生根據「就業安排」留港十二個月後獲批首次延期逗留申請有四千九百九十二人,最終取得居留權的有三千二百二十三人;二0二0年獲批首次延期逗留申請有四千七百零四人,最終取得居留權的有三千一百一十七人;二0二一年獲批首次延期逗留申請有三千二百一十六人,最終取得居留權的有三千四百四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