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十月二十八日電】(記者陳靜)上海市健康促進委員會辦公室二十八日披露,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已通過《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簡稱《條例》)修正案,二十八日起正式施行。據此,電子煙被納入公共場所禁煙範圍,即全上海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及部份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禁止吸煙(包括電子煙)。
上海市健康促進委員會辦公室方面表示,這是《條例》實施十二周年之際的又一新舉措,也意味著社會共治的「無煙城市」建設邁出重要一步。上海決定將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禁煙範圍旨在控制電子煙釋放物對公共場所衛生的影響,保障公眾健康,消除和減少電子煙的危害。
電子煙自問世以來,迅速在全球流行。數據顯示,各國電子煙使用率呈現逐年增長趨勢,青少年人群的電子煙使用率增長更為明顯。電子煙對健康的危害受到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廣泛關注。據悉,使用電子煙可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發病風險;電子煙中含有的尼古丁成份具有很強的成癮性,並可對胎兒和兒童青少年的大腦發育造成長期不良後果,導致學習障礙和焦慮症。電子煙煙液中可檢出甲醛、乙醛等有害物質。電子煙釋放物(即二手氣溶膠)是一種新的空氣污染源,同樣可檢出多種有害物質,並具有細胞毒性。
據介紹,《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自二0一0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是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在中國生效後,大陸地區首部省級人大頒佈的控煙地方法規。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條例》修訂後生效實施,實現室內全面禁煙,世界衛生組織授予上海市人民政府「世界無煙日獎」。如今,《條例》再次修訂,將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禁煙範圍,為進一步打造社會共治的「無煙城市」完善法律支撐保障。
上海市健康促進委員會辦公室當日介紹,未來上海將繼續完善控煙宣傳與監督執法特色管理模式,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保護公眾健康,打造健康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