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立法推動閩台養老服務合作  龍敏

 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9月28日在福州審議通過的《福建省養老服務條例》,明確推動閩台養老服務合作。

 該條例提出,推動閩台養老服務合作,加強在養老產品開發、機構運營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該條例也明確規定,在福建省長期居住生活的台灣地區老年居民,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件的,與福建省居民同等享受普惠養老服務。

 閩台養老服務合作成為福建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重要領域。此間專家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台灣有先進的理念和經驗,作為對台先行先試區域,福建有廣闊的市場和需求,閩台養老服務合作前景無限。

 該條例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規範養老服務工作,完善養老服務體系,促進福建省養老服務健康發展。

 官方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福建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669萬,佔總人口的15.95%。據預計,至2025年,福建老年人口佔比將達20%,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而2050年左右將進入重度老齡化社會。

 應對老齡化社會的到來,福建立法促進養老服務發展。該條例針對立法調研中反映較為集中的用餐難、出行難、看病難、用工難、上學難、就業難、運用智能技術難等老年生活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提出一系列政策舉措進行紓困解難,力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目前,快速發展的信息技術,在老年人面前劃出一道無形的「數字鴻溝」。該條例規定,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能力和習慣,保留並完善現場服務、現金支付等傳統服務方式;鼓勵網站和移動應用等優化功能,推廣符合老年人閱讀習慣的出版物;積極培育銀髮經濟,支持企業研發適合老年人的智能化、輔助性產品;組織開展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教育培訓,幫助其跨越「數字鴻溝」。◇(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