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市場主體住所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登記管理辦法》),對合作區企業住所登記及管理作統一規範,並且針對澳資企業及重點企業,創設了多項便利舉措,進一步優化合作區營商環境,致力促進澳門投資者在合作區創新創業。《登記管理辦法》於二0二二年九月十九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該《辦法》的主要亮點包括:創設和完善包含「關聯企業共用辦公」「集群註冊」「集中辦公區」在內的「一址多照」制度體系,滿足各類企業需要。通過降低註冊門檻、企業運營成本,支援廣大投資者特別是澳門投資者「發展向實」。
優化「集中辦公區」住所制度,便利澳資企業准入發展。
根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合作區的戰略定位是「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為推動更多澳門青年及企業到合作區發展,《登記管理辦法》完善了集中辦公區住所制度,澳門投資者出資比例超過百分之五十的企業或經合作區引進的重點產業企業,可以申請使用合作區商事服務局指定位址,作為企業註冊登記位址之用,使用期限為三年,該註冊登記位址不涉及經濟成本,但不能作為企業實際經營辦公場所使用,期滿後企業必須向商事服務局申請住所變更登記,將登記位址遷往實體位址繼續營運。此舉將大大降低澳門投資者,特別是青年及初創企業的投資成本,藉此鼓勵更多有意進入內地發展的澳門投資者以合作區作為切入點或試金石,推動澳門企業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推行「集群註冊」模式,讓企業輕鬆拎包入駐辦公。
另外,為降低經營成本,吸引更多企業在橫琴實體辦公及運營,《登記管理辦法》亦設立了集群註冊的模式及制度,明確辦公場地符合建築面積不少於二千平方米、共用空間面積不低於一定比例、消防驗收合格等相關條件的託管機構,可申請將其場地用作集群註冊區域,可以「工位元」「卡位」形式向入駐企業提供實體辦公空間作為市場主體登記地址,並向入駐企業提供檔收遞、訊息報送等商務秘書服務。此集群註冊新模式將為合作區提供更多質優價廉的辦公場地,讓更多企業可以輕鬆拎包入駐辦公,在規範管理的基礎上引導企業實體化運作。
有意到合作區開展業務的澳門投資者,可前往澳門擺華巷五號「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辦事處」、橫琴寶興路一百八十九號「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綜合服務中心」或致電澳門辦事處熱線(八五三)二八八九九八三六、合作區商事服務局熱線(八六)0七五六八八四一七二一,查詢了解《登記管理辦法》及合作區商事登記業務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