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紅碼男子違禁足定罪 被判罰款八千元
【香港中通社九月十六日電】香港一名十八歲男子在疫苗通行證仍是「紅碼」的情況下,離開住所並乘搭公共運輸工具,嘗試進入餐飲處所,十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八千港元。這是自八月九日紅碼功能實施以來,首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法庭定罪的案件。
香港早前推出疫苗通行證紅、黃、藍碼安排,確診者會獲發紅碼,包括居家隔離及在社區隔離設施隔離的人士,這些人士不能離開隔離地點。
規例訂明任何自知屬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不得藉著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等,或藉著在該處的行徑,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違反規例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的信息,指出在確診新冠病毒期間擅自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使公眾蒙受感染的危險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再次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