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府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 即起展開45日公眾諮詢

 【專訪】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即日起展開為期四十五日的修訂第二/二00九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公眾諮詢,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法》需要與時俱進,以適應新時代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需要和客觀要求。

 他又稱,是次修法將重點強化國安法的基礎和核心作用、完善罪名和歸責制度、訂立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相匹配的專屬刑事程序規定、合理調整犯罪主體範圍和犯罪行為種類,以及引入多種更有效收集安全情報和防範隱蔽活動的預防性措施等,以克服現行法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昨日上午十時舉行新聞發佈會,會上宣佈就修訂第二/二00九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由即日起至十月五日展開公眾諮詢,為期四十五日,諮詢專題網頁同日亦正式開通。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於會上致詞時指出,國際和周邊的安全形勢已經發生深刻的變化,國家和澳門的安全與發展,正面臨更多、更新和更嚴峻的問題和挑戰。要有效應對複雜多變的安全風險,切實維護國家和澳門的長治久安,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維護國家安全法》需要與時俱進,以適應新時代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需要和客觀要求。

 他表示,特區政府為是次修法做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包括理論研究、案例分析和比較法研究等,過程中得到了中央的關心和指導,現就完善法律擬出修訂方向,透過強化《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基礎和核心作用、完善罪名和歸責制度、訂立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相匹配的專屬刑事程序規定、合理調整犯罪主體範圍和犯罪行為種類,以及引入多種更有效收集安全情報和防範隱蔽活動的預防性措施等,克服現行法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使法律能夠達至與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的同等維護水平,使特區履行同等的國家安全標準,從而達致提升特區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他並期望就修法廣泛聽取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凝聚最大社會共識,定出修法方案,爭取早日啟動修法程序。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及張國華等均有出席發佈會,其中,曾翔詳細介紹了諮詢文本內容。

 主要明確了法律標的及宗旨

 據介紹,是次修法主要明確了法律標的及宗旨、維護國安義務,以及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方面的主體責任,為澳門特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及提供相關組織保障,確立基本的原則。新增內容方面有增訂「教唆或支持叛亂」罪,使與「叛國」、「分裂國家」或顛覆罪行相關的教唆或幫助行為獨立成罪;「引入情報通訊截取」措施,但僅限於維護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目的,實施全過程需受司法監管。引入「臨時限制離境」措施,確保涉嫌人在較短期間內配合調查搜證,但僅法官有權採取。同時開展針對可疑活動及相關財富情報工作目的時,保安司司長許可下,可要求在澳可疑組織或個人提供活動資料。在刑罰中亦增設特別規定,如故意犯罪者不得緩刑,屢犯不得假釋,嫌犯強制羈押等。

 另外,亦有部份是修改現行規定,包括:把分裂國家罪涵蓋至非暴力手段;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改為顛覆國家政權罪;把煽動他人參與危害國家穩定的騷亂納入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行改為按行為犯論處,犯罪主體改為明知者,罪名改為侵犯國家秘密罪等。

 有關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樓、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諮詢文本。

 諮詢期內特區政府將舉辦八場諮詢會,包括三場公眾諮詢會及五場專場諮詢會,分別為政法界別、經濟界別、社會文化界別、運輸工務界別和行政法務界別。市民可經專題網頁或致電八八00六三二三報名參加公眾諮詢會。同時,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直接送交)、電話(八八00六三二一)、傳真(八八00六三二二)或電子方式,就諮詢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