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銀行經理及放貸人訛稱可助融資唯需收報酬 港客伙同三內地人詐騙54萬港元被拘捕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巨額詐騙、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犯罪集團的案件,拘捕四名來自香港及內地的無業男女。相關疑人以冒充港澳銀行業人員批核融資借貸為由,詐騙至少兩名內地商人合共約五十四萬港元。司警正調查有否更多受害人被騙,目前仍就案件作出跟進。

 涉案的四名男女均報稱無業,為同鄉關係;分別姓羅,五十六歲,香港居民,冒充香港銀行經理;餘下三人均為內地居民,姓林,五十九歲,冒充放貸人;姓徐,六十三歲,冒充本澳銀行界人士;姓黃(女),五十六歲,負責監視;他們會被控相關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辦。兩名事主都是內地商人,分別四十一歲及六十五歲。

 案情指,事主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份,在內地透過朋友認識羅某,當時羅冒充是銀行經理,由於事主在生意上需要融資兩億元貸款,羅聲稱可以協助並要求事主往香港簽署借貸,但因新冠疫情而擱置,至今年初羅某聯絡事主,稱可在澳門的銀行辦理借貸,但需先用三千萬港元開戶口,更稱若沒有足夠資金,可協助尋找一名放貸人(即林某)協助借貸,但要支付六十萬元報酬,事主答應條件,來澳與羅姓及林某見面,當時還有一名姓金的澳門銀行界人士(即徐某)在場,四人到南灣區一銀行開設戶口,由於事主資金不足,只給予對方五十三萬港元報酬,而林某當時開出一張七十三萬港元支票開戶,餘下的金額在當天下午再傳入戶口。

 四人各自離開後,同日下午事主到銀行等候三人,但各人沒有出現,經向銀行查核後,發現支票已經失效,事主懷疑被騙,便向司警求助,報稱損失五十三萬元。司警經調查後,於本月七日,發現案中疑人租住新口岸區一酒店客房,到場將之拘捕,除三名男疑人外,還有黃姓女疑人。

 行動中,司警探員檢獲偽冒銀行人員名片,偽造合同及已失效支票簿、多部手機等;警方經調查發現,四名疑人正向案中另一名事主,同樣以融資借貸為由行騙,由於當時事主仍未與四人辦理開戶手續,只給予對方七千八百元人民幣作為「疏通費」,而未有更大損失。經查問,羅姓疑犯供稱從中獲取二十萬港元利益,其他款項由三人平分。司警正調查有否更多受害人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