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頭髮拖手腳推男童頭撞牆 童樂居虐兒案一被告囚四月
【香港中通社六月二十二日電】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早前發生虐兒案,至今共有二十七名職員被落案起訴。首名認罪的四十六歲資深幼兒工作者早前承認襲擊一名兩歲男童,二十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四個月。
案情透露,四十六歲被告香詠姍自一九九六年便開始從事照顧兒童的工作,被告早前承認於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及十二月十七日先後襲擊一名男童,包括用力將其頭部撞向牆、扯頭髮,在男童想離開時拉他的手腳;並在另外七名兒童面前,用力將男童的頭撞向牆。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案中受虐男童因為家庭特殊需要交由機構照顧,被告擔當重要角色,必須愛護他們。法庭要向兒童工作者,特別是在大型機構照顧眾多兒童的人發出明確訊息,即忽略及虐待兒童會招致嚴重後果。
被告聲稱因為疏忽、忙碌,沒有考慮後果等因素而犯案,感化官認為被告長時間擔任兒童照顧者,理應一直保持警覺,但相信被告沒有意圖傷害男童,建議判處一百八十一至二百四十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但考慮案件嚴重性,亦認為被告悔意令人懷疑,黃雅茵不接納社會服務令的建議,決定判被告即時監禁。
目前,二十七名已經被起訴的職員中,十人留在裁判法院審理,十七人的案件已轉介區域法院排期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