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子方式出示文件」法案細則性審議通過 正研究可否用「一戶通」通關

 【特訊】立法會大會昨日細則性審議及討論通過《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法案建議自今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屆時可以電子方式出示駕照,屆時可透過「一戶通」出示相關文件。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透露,正研究將來可否用「一戶通」過關。

 負責審議該法案的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政府曾解釋稱,本法案僅用於在澳門行車時須出示文件的場景,其他需出示文件的行為不適用本法案。電子化的使用,屬自願為原則,同時由於部份情況,如扣押車輛仍需出示紙本文件,紙本文件有其存在價值,將續保留。

 議員高天賜、林宇滔等認為法案未能配合真正電子服務,未能做到便民。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雖然政府構思身份證時,有考慮將其他個人資料存入芯片,但容量有限,亦考慮到安全性等問題,他重申,未來電子政務仍會透過「一戶通」推行。政府部門與保險業界正在探討如何建立統一資料庫,希望日後可透過手機買車保、續期,並用「一戶通」綁定「車保」,全程電子化,但當中涉及業界配合,未能交待具體時間表,相信不會花太多時間。

 另外,張永春又透露,現正與相關部門研究,日後過關時可否不用持身份證,在確保資料安全情況下,用「一戶通」綁定身份證後可過關。有關計劃涉及法律修改,將來仍要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