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澳經濟活動較2020年有所恢復 水電用量及廢物量亦回升

 【專訪】環境保護局藉昨日(6月5日)「世界環境日」公佈《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21》,其中提到,2021年澳門社會經濟活動較2020年有所恢復,相應的耗水量、耗電量、城市固體廢物量亦有所回升。

 報告提到,由於臭氧是近年影響空氣質素的主要成因,而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是控制臭氧及光化學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為此,特區政府已通過立法規範加油站及儲油庫安裝油氣回收系統、進行建築漆料管控研究、制訂車輛尾氣排放標準和油品標準、訂定污水處理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措施,以減少有關污染物排放。而為進一步監管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特區政府已制訂相關行動計劃,包括將優先禁止高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建築漆料進口、提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監測能力、透過區域合作研究臭氧污染的來源和成因等。

 此外,特區政府亦持續採取措施應對空氣、沿岸水質及固體廢物等環境問題,包括2021年已推出針對混凝土製造工業場所、工業及商業場所鍋爐等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行政法規;繼續推進沿岸水環境整治工程,已完成近外港碼頭臨時污水處理設施建造工程並已投入運作;已落實《建築廢料管理制度》,並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飲吸管及飲料攪拌棒的進口及轉運,以及採用多元化的方式推廣資源回收。

 就近年社會較關注有關固體廢物的產生及處理、處置如下:

 1、受疫情影響,2020年澳門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量較2019年下跌近兩成,而隨着經濟社會活動恢復,2021年已回升3.6%,雖然近兩年本澳的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有所下降,但與周邊地區城市相比仍較高。城市固體廢物的主要物理成份依次為有機物、紙張/卡紙以及塑膠等,合共為85.2%。

 2、《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已於2021年正式生效,以經濟手段推動源頭減少建築廢料的產生,以及對建築廢料的分類、運送、傾卸、放置、處理和最終處置等工作訂定應遵守的制度。2021年建築廢料堆填區接收的混雜建築廢料量明顯下降,且建築廢料量較2020年下降29.8%。2021年爐渣量下降了9.8%,飛灰量則增加了2.2%(見圖4.4及表4.5)。

 3、2021年運往處理的特殊和危險廢物量較2020年增加36.5%。

 4、2021年總廢棄車輛數量較2020年有所減少。其中,重型車輛、工業機器車及半掛車數量較2020年有明顯增幅,但其佔比較少;而輕型摩托車及重型摩托車較2020年分別減少24.8%及6.9%。

 不過,報告提到,因疫情影響,近兩年澳門的城市固體廢物量及其人均值雖然有所下降,但近10年的城市固體廢物量、建築廢料量、特殊和危險廢物量和總廢棄車輛數量仍呈上升趨勢。

 至於固體廢物回收方面:

 報告指出,澳門的紙類、塑膠、橡膠及金屬等資源廢物主要透過出口到外地作資源化處理,其中包含了來自政府主導的回收計劃及私人的營運回收。按2021年進出口統計資料估算,上述類別廢物資源回收率為23.5%、較2020年有所上升,高於過往水平,當中金屬類出口有明顯升幅。

 2020年各類回收計劃曾因疫情影響而暫停運作,故2021年經環境保護局及市政署回收的各類廢物資源回收量均較2020年有明顯回升其中塑膠升幅達138.9%,而紙張及金屬則分別上升66.5%及78.0%。

 在電子及電器廢物回收方面,環境保護局已建立便利的社區回收網絡及全面的回收類別,電子廢物回收量持續上升。2021年光管及燈泡、電子及電器設備的回收量分別較2020年上升45.6%和35.6%而廢舊電池回收量則於2020錄得倍數增長後,2021年有所回落。

 為持續推動乾淨回收,2021年環境保護局將原有的膠樽回收機升級為可接收膠樽及金屬飲品罐的「智能回收機」,並納入「環保Fun」積分獎勵計劃;同時,於祐漢永寧廣場、下環鵝眉街及氹仔黑橋街增設3個「環保加Fun站」,上述站點均設有24小時回收區;此外,各「環保加Fun站」亦新增了家居廚餘及舊衣回收服務。

 市政署於2021年回收了約5,087噸綠化木料,較2020年的2,320噸r有所增加。此外,透過綠化物資源再生中心處理綠化廢物約906.3噸,用於生產肥料重用。

 關於水環境方面;2021年收費用水量較2020年微升0.9%。生活用水量較2020年減少了6.8%,但其仍是用水量佔比最大的類別,而商業、公共及工業用水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萬元GDP用水量則較2020年下降15.6%。

 除澳門半島外,各區用水量均較2020年有所增加,以橫琴澳大及路氹填海區升幅較大,分別增加17.6%及10.0%。

 雖然受疫情影響,近兩年用水量變化較大,但總體而言近10年主要用水量指標仍然呈上升趨勢。

 在大氣環境方面:

 2021年澳門6個空氣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屬「良好」和「普通」日數比例達93%,與2020年相若,澳門各空氣監測站分別錄得10-24日空氣質量屬「不良」的情況。由於社會活動逐漸恢復,除PM2.5外,其餘污染物年平均濃度有所回升。

 在大氣污染物估算排放量方面,2021年除Pb、NMVOC及CO的排放量上升外,其餘污染物估算排放量均下降。另外,海上交通運輸及本地發電排放明顯減少,航空交通運輸、建築業、工業等則有所增加。綜觀近10年各類大氣污染物的估算排放量,大部份大氣污染物呈下降趨勢。

 2021年GHG的估算排放量與2020年相比輕微下降,當中本地發電的估算排放量顯著減少。2021年GHG的主要排放源依次為陸上交通運輸、本地發電、商業、家庭用戶及服務業和廢物焚化。近10年整體GHG估算排放量呈下降趨勢。

 化石燃料的使用過程中會排放各類空氣污染物及GHG,由於本地發電量較2020年下降超過兩成,故與發電相關的大氣污染物估算排放量及GHG的估算排放量均相應下降。在交通運輸方面,2021年各類大氣污染物估算排放量及GHG估算排放量,除NOx、PM10外,均較2020年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近年電動車的推廣使用初見成效,電動車數目增幅明顯。

 粵港澳大灣區的臭氧污染情況仍然顯著,建議有序落實《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提出的VOC排放監管工作,加强對VOC的監測,並適時評估VOC減排措施的成效;同時,持續參與區域合作,研究區域内臭氧污染的成因及特性,以進一步制定臭氧防控政策。

 另外,針對發電方面,建議加快能源轉型,進一步擴大天然氣的使用,逐步提高綠電的引入比例;在陸上交通運輸方面,建議繼續推廣使用電動車,加快制定電動車推廣計劃,完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在新建樓宇中預留充電容量及基礎設施,並推動於私人樓宇中加裝充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