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卡餘額十元方可拍卡

 【特訊】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成功登記選擇「消費卡」收取「電子消費優惠」並獲核實的居民,可於下周一(二十三日)起拍卡增值,過程便捷三秒內完成。

 但需要特別提示,居民如曾自行加值消費卡,需要先將卡內餘額用至十元或以下才可拍卡。呼籲居民在拍卡領取優惠前,先核實消費卡餘額。

 拍卡服務點共有一百七十四個,領取新卡服務點共有十個,身份確認服務點有九十個,分佈於各區的政府多個辦公地點及金融機構網點。

 各服務點位置可於「電消計劃」專頁查閱(www.dsedt.gov.mo/econsumo/zh-hant/topup_loc.jsp)。

 網頁的「領取須知」專區(https://www.dsedt.gov.mo/econsumo/zh-hant/pickup_info.jsp),匯集不同領取方式的注意事項,並上載了各項文件,方便居民細閱及下載。

 同時,歡迎居民在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四十五分),按下列途徑查詢:

 一、登記事宜(澳門金融管理局)

 電話:二八五六五0八0/二八五六五0八八

 電郵:econsumption@amcm.gov.mo

 二、一般事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電話:六二九九八二三五

 電郵:econsumo@dsed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