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詞合資從事貸款騙取六十一萬多元人民幣 內地婦涉騙一澳客戶就逮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相當巨額詐騙案,拘捕一名內地女子。女疑人為一內地食品供應商,她誘騙本澳客戶合資在內地從事貸款業務,騙取六十一萬六千元人民幣用作她本人還債之用。

 涉案內地女子姓姚,三十九歲。她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被騙事主,三十七歲,本澳居民,經營小食店。

 案情指,事主去年五月開始「幫襯」姚女取貨,交易一直無問題。去年九月,姚遊說事主合資在內地經營「貸款」業務,稱每周可賺投資額的一成作為回報。見有利可圖的事主,由去年九月十一至二十一日,交付六十八萬五千元人民幣投資,起初曾獲一萬六千元的回報。

 當事主其後要求取回部份的投資款項,姚拖延至去年九月三十日,再稱有關款項遭朋友騙走,稍後會歸還,但她無再交代具體細節。去年十及十一月,姚退回五萬三千元人民幣給事主後便失聯。

 司警接報調查,至前(十七)日乘涉案人經關閘入境將之拘捕,她承認在內地投資失敗及欠債,詐騙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