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之稅務責任
【特訊】2022年5月份之稅務責任
全月
旅遊稅-
酒店業場所(五星豪華酒店、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及公寓式酒店(四星級及三星級),酒吧(「PUBS」及酒廊之場所),舞廳(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使用M/7格式表格申報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百分之五旅遊稅。(八月十九日第19/96/M號法律《旅遊稅規章》第十二條)
(根據第21/2021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於2022年,第8/2021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及四月一日第16/96/M號法令所規範的餐廳(豪華、一級、二級)提供服務獲豁免旅遊稅,毋須遞交M/7格式申報表)
所得補充稅-
所得補充稅A組納稅人(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透過M/1格式申報書申報上年度收益(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b項)。
地租-
繳納地租。
(根據第21/2021號法律第二十九條規定,繼續豁免徵收少於$100.00之地租)
地稅-
繳納地稅。
(根據第21/2021號法律第二十九條規定,繼續豁免徵收少於$100.00之地稅)
機動車輛稅-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