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於昨日舉行第三十八次全體會議,就《行政程序法典》的修改方向進行討論交流,聽取委員的意見及建議。
主持會議的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發言時表示,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作為協助特區政府制定有關法制建設政策的諮詢機關,就各項立法工作及法律議題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支持和協助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和完善法制建設。目前,特區政府正有序推進重點領域法律的更新和完善,其中包括與特區深化公共行政改革緊密相關的《行政程序法典》修訂工作,他期望委員們一如既往地發揮所長,結合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為有關修法工作建言獻策,助力建構更符合澳門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的現代化法律體系。
會議上,法務局代表介紹了修改《行政程序法典》的重點內容。各委員普遍認同修法的必要性,認為推動使用電子方式與簡化行政程序有助加快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切實回應社會訴求,並提供了多項具建設性與參考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其中,委員們主要關注指導性原則、默示駁回及不履行作出決定義務的機制、通知制度、行政申訴制度、授權、程序期間等方面。
黃少澤在總結時感謝各委員給予多方面務實且具前瞻性的意見和建議,表示特區政府會梳理有關意見和建議,並由專責跟進小組全面深入研究和分析。他續指,修改《行政程序法典》與行政長官「奮發同行、持正革新」的施政理念緊密關連,是重構和完善公共行政法律體系的重要基石,不僅關係到公共行政的效率與質量,也與市民的權益保障息息相關,故有必要對該法典進行全面檢視與優化,以切合現代公共行政的轉變,配合澳門特區的發展需求。
有關《行政程序法典》的修法工作,特區政府正進行公開諮詢,冀透過不同渠道積極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在充份考慮澳門法律體系的整體性與協調性,結合特區實際情況,持續優化修法方案,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加強對私人的保障,促使政府的施政效能更符合市民的期望。特區政府將在充份研究分析的基礎上,持續推動法案草擬工作,盡快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