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建議博彩中介合同須由財政司批准 二常會關注合同修改權屬
【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繼續討論《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
就法案建議博彩中介合同須由經財政司核准,但合同修改和變更則只須獲博監局局長許可。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委員會關注有關操作是否有問題,中介合同修改屬重要事項,是否同由經財政司批准或同意,希望政府說清楚。另外,該法案條文同正在審議的修改博彩法法案部份行文並非百分百一致,因此,將要求政府作出調整。
另外,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亦舉行會議,繼續討論稅務法典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法案建議稅務當局日後經適當說明理由,可要求特定人士或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律師、會計師及房地產中介)提供稅務資料,以監察其遵守法律情況。不過,相關資料並不包括律師與客戶之間的法律諮詢或訴訟的保密通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