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宇棋認打擊非法賽車 宜法例硬件雙管齊下
【特訊】非法賽車乃嚴重的交通罪行,除了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外,亦會引致嚴重交通事故。鑑於近日接連在澳門離島有非法賽車活動,截獲非法改裝等違規的車輛和涉及超速駕駛的司機,澳門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及理想澳門促進會理事長黃宇棋認為要打擊非法賽車,應該要從源頭做起,可在道路上加設減速帶,再配合有具阻嚇性與及時的罰則,並同時加上長期及定期的隨機截查。
根據媒體報道,最近幾次打擊非法賽車的行動中,查獲的車輛包括輕型汽車以及重型電單車,都涉及非法改裝車輛、輪胎尺寸與登記摺所載不符、車牌被遮擋,以及排氣喉發出的噪音疑超過法定標準、車速超過規定最高車速限制三十公里/小時以下及以上,對於以上的違法行為,交通廳對那些車輛的處理方法是檢控有關司機,並通知其到交通事務局驗車,而根據《道路交通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超速」除罰款外,更可罰「停牌」。雖然現行法律已有相應機制和罰則處分有關行為,但處罰力度和相關配套是否足夠杜絕或打擊相關行為,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黃宇棋認為,有關措施仍有發展和完善的空間,例如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在道路和設備方面,建議在路環的一些交通黑點路段,多安裝「減速帶」以及超速違法監測。通過安裝「減速帶」可以提醒駕駛者減速行駛,這樣可以有效控制車速,從道路硬件上抑制非法賽車的進行,也可以減低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和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同時配合天眼和道路監控,實時監控駕駛者和道路的情況,若發現有非法賽車,便可馬上回傳信息到交通控制中心,以便及時作出相對應的處理。
第二,可以考慮加重違法者的懲罰,例如車牌被遮擋,需負刑事責任;車輛超過道路最高行駛的速度,亦可以根據超速的幅度,採取不同的懲罰;如即時停牌、固定年期不得重考等的做法,以及需要定時參與道路安全理論的改進課程,只有完成固定的時數後才能申請復牌等。通過以上的手段,再配合警方不定期的巡查,定能減少非法賽車,加強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